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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ACH最新多少项

浏览次数: | 2016-11-29 16:02

       REACH指令要求凡进口和在欧洲境内生产的化学品必须通过注册、评估、授权和限制等一组综合程序,以更好更简单地识别化学品的成分来达到确保环境和人体安全的目的。 REACHRoHS指令不同,它涉及的范围要宽得多,事实上它会影响从采矿业到纺织服装、轻工、机电等几乎所有行业的产品及制造工序。REACH要求制造商注册产品中的每一种化学成分都衡量其对公众健康的潜在危害。

  REACH建立了这样的理念:社会不应该引入新的材料、产品或技术,如果它们的潜在危害是不确知的。 根据欧盟REACH法规,具有以下一种或一种以上的危险特性,而引起高度关注的物质,即为SVHC(高关注物质): (1)1类,第2类致癌,致畸,具有生殖毒性的物质,即CMR1/2类物质; (2)持久性,生物累积性和毒性的物质,即PBT物质; (3)高持久性,高生物累积性的物质,即vPvB物质; (4)具有内分泌干扰特性、或具持久性、生物累积性和毒性、或具高持久性、高生物累积性但不符合23两项的标准,同时有科学证据证明对人类或环境引起严重影响的物质。 随着欧盟各成员国对REACH法规监管力度的日益加强,企业强烈意识到REACH法规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其中,高关注度物质(SVHC)供应链信息传递更是物品在欧盟市场流 通必须履行的法规义务。随着SVHC的不断增加,物品制造商、进口商压力将越来越大。如何符合REACH法规要求,提高自己产品竞争力,是企业需要慎重思考的事情。

  REACH法规要求虽及其复杂,但对于中国的生产制造商或欧洲进口商来说,影响较大的是其对高度关注物质(SVHC)的要求。对于满足REACH57条规定的物质通常被认为是一种高度关注的物质(SVHC)。对于此类SVHC的物质,并且满足以下条件,按照REACH7条第(2)款的要求需要进行通告:

  该物质已被列入须经许可才能允许使用的候选物质名单中(附件XIV);

  该物质存在物品中的浓度大于0.1%(重量比W/W);

  每个制造商或进口商每年制造或者进口的物品中该物质的总量超过1;

  该物质作为此项用途尚未被注册过。

  欧洲化学品管理局(EACH)2016620日正式公布第151项高度关注物质,目前已更新至169项物质,REACH法规是欧盟法规中管控最多的一项,而且还在不断的增加中,其更新的速度也是欧盟法规中最快的一项。
        REACH报告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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